➤《民宿特輯1》- 民宿申請地區
2022-02-07在買賣的過程中,常常會被顧客問說「這邊可以做民宿嗎?」
今天就來解決大家的疑惑啦!
台東各區都是可以申請民宿的!!!(但外縣市不一定相同喔!)
為什麼呢?小明整理了設置民宿的規定給大家,歡迎往下看👇
根據民宿管理辦法依發展觀光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三項的規定:
民宿,指利用自用或自有住宅,結合當地人文街區、歷史風貌、自然景觀、生態、
環境資源、農林漁牧、工藝製造、藝術文創等生產活動,以在地體驗交流為目的、
家庭副業方式經營,提供旅客城鄉家庭式住宿環境與文化生活之住宿處所。
民宿之設置,以下列地區為限,並須符合各該相關土地使用管制法令之規定:
一、非都市土地
二、都市計畫範圍內,且位於下列地區者:
(一)風景特定區
根據發展觀光條例的定義:指依規定程序劃定之風景或名勝地區。
大家可以上全國土地使用分區資料查詢系統查詢👉https://luz.tcd.gov.tw/WEB/default.aspx
(二)觀光地區
根據發展觀光條例的定義:風景特定區以外,經中央主管機關會商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後
指定供觀光旅客遊覽之風景、名勝、古蹟、博物館、展覽場所及其他可供觀光之地區。
(✏️這部分比較複雜,不確定可以詢問各級政府的觀光處呦)
(三)原住民族地區
根據原住民族基本法第二條第三款的定義:
係指原住民傳統居住,具有原住民族歷史淵源及文化特色,經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報請行政院核定之地區。
行政院共核定了30個山地鄉、25個平地鄉,位於台東縣內的有:
山地鄉:達仁鄉、金峰鄉、延平鄉、海端鄉、蘭嶼鄉
平地鄉:台東市、成功鎮、關山鎮、大武鄉、太麻里鄉、卑南鄉、東河鄉、
長濱鄉、鹿野鄉、池上鄉
(四)偏遠地區
偏遠地區由地方主管機關認定,報請交通部備查後實施,並得視實際需要予以調整。
(五)離島地區
(六)經農業主管機關核發許可登記證之休閒農場或經農業主管機關劃定之休閒農業區
(七)依文化資產保存法指定或登錄之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史蹟及文化景觀,
已擬具相關管理維護或保存計畫之區域。
(八)具人文或歷史風貌之相關區域。
三、國家公園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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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來說,根據上述規定,台東各區都是可以申請民宿的。
台東縣內除了綠島鄉以外,都是原住民族地區,綠島鄉也符合離島地區的條件。
✏️小提醒:經營民宿須符合法規,需經縣政府申請核准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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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蓋民宿的規定很多,包含房間數、建材等等。
有興趣的可以看下一集喔~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