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小學堂 - 定金 VS 訂金
2021-09-15先問問大家一個問題:
你認為的「訂金」、「定金」,個別是什麼呢?
沒想過的同學,可以先思考一下再往下看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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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們來終結謠言!
HERE WE GO!
先撥放一次傳說中的謠言:
「『定金』、『訂金』寫錯,小心一分錢也要不回來!到時候就虧大了!」
接下來我們就來釐清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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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訂金」
訂金常常出現在我們的生活中,換個更容易理解的說法就是「保證金」
意義:表現誠意,請業者幫忙保留一下物件
法律效力:「訂金」非法律用語、法律對「訂金」也沒有明顯規範!
在房地產世界的出現時機:預售屋的預付款
(紅單轉讓篇有說過,在正式下定之前都是可以反悔的,業者也不會沒收訂金)
*當然還是要看契約書怎麼寫
關於「定金」
意義:確「定」之意。
法律效力:受民法第248條、第249條規定。
收取後,即代表契約成立,契約照常履行,定金應返還或最為給付之一部份。
收取後,即代表契約成立,不論是買賣任一方後悔,都須負違約責任。
在房地產世界的出現時機:簽契約(可以參考斡旋篇)
房地產的買賣,契約寫的通常是「定金」,畢竟契約才能保障雙方權力,若出現「訂金」通常是錯字。
這時,身為買或賣方的你,可能會瞪大眼睛自己的契約,到底是寫「定」還是「訂」?
這麼正經的契約,怎麼可以「定」、「訂」分不清?
這就是小明我今天要說的重點!
「定」或「訂」的字面,其實沒那麼重要
📢契約的本意才是重點!
📢契約的本意才是重點!!
📢契約的本意才是重點!!!
也就是說,
只要從文意中能夠辨別雙方是如何約定就好。
舉個簡單的例子就是,「沒簽約就要沒收」、或是「違約當補償金」之類的。
雙方都明白契約內容的本意就好囉!
⚠️契約並不會因為「訂金」、「定金」的用字錯誤,就失去效力喔!
話說回來,如果能夠清楚用詞的精確也是好習慣呦!
「訂金」表誠意,「定金」具效力
大家都記住了嗎😃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本公司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