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小學堂 - 一般委託 VS 專任委託
2021-09-08
上週談了買方發起向賣方議價的方式-「斡旋」
( 還不知道什麼是斡旋?👉 點這邊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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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週來談賣方要委託不動產給房仲銷售的方式吧~
HERE WE 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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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分兩種,一是「一般約」、二是「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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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來介紹「一般約」
📝一般約(一般委託)
說明:可同時委託多個房仲公司銷售物件,也可自己銷售。
市場的角度:價格不穩定、資訊混亂複雜
屋主的角度:
優
- 遇到不佳的房仲業者較有轉圜餘地
缺
- 房仲銷售意願相對低、
- 需同時配合多家公司、
- 房屋損壞狀況難追究責任、
- 若房仲間惡性競爭,反倒影響好價錢
- 價格不一,買方難以信任
房仲的角度:
- 具有競爭性
( 若A家房仲很認真銷售,卻被B家房仲成交
➜ A家房仲血本無歸
➜ 業主對於一般約的銷售會有所保留 )
另外,這邊要跟大家說明
⚠️不是與多個業者簽一般約,就會得到較好的廣告效果!!!
⚠️業者可能簽下一般約後,只將物件放上銷售網站,少行銷或下廣告
看到這邊,你也許很疑惑,為什麼找了那麼多間業者,廣告效益還是很低?不是找越多家,廣告效果越好嗎?
先別急~就讓小明繼續說下去~
並不是PO網站就是下廣告!
並不是PO網站就是下廣告!!
並不是PO網站就是下廣告!!!
一打開賣屋網,馬上看到的就是跑馬燈或是專欄的物件
這些物件都是有花廣告費用的喔!很多甚至是以「日」為單位收費!(一日50-300元都有)
也就是說,若沒有特別投注廣告金額,你的物件是很有可能石沉大海的!
但就像上述所說,雖然屋主將物件同時簽給多個房仲業者,
但每個業者都害怕投入成本後被競爭對手成交,所以當然是越省越好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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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接下來看看「專約」
📝 專約(專任委託)
說明:只能委託一間仲介公司銷售,自售也不行。
市場的角度:價格穩定、資訊單一、曝光度高、廣告多
屋主的角度:
優
- 單一窗口,溝通便利
- 避免房仲業削價競爭
- 房仲會專心、用心服務
- 行銷力道高、下的廣告多
缺
- 若委託的仲介公司(或專員)能力有限➜銷售卡關、廣告不佳
( 如何分辨好房仲:1.聽行銷方式 / 2.看成交案例 / 3.主動近況回報 )
房仲的角度:
- 有專約就敢衝 ➜ 與屋主密切聯繫、對物件負責
- 集中資源行銷 ➜ 幫物件空拍、印DM、架設實體廣告看板、設網站首圖、多次分享等(以本公司為例)
看到這邊,其實很容易聯想,
在路邊看到的廣告看板,或是房仲業者門口貼的廣告物件,有很大機率都是專約,
因為不用承擔同業競爭的風險,所以房仲業都會用盡全力地幫屋主行銷喔!
OK,一般委託跟專任委託的介紹就到這邊拉~
有疑問歡迎在下方留言處告訴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