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合一稅 2.0 - 農地篇
2021-09-07
💡知識小補帖💡 - 【房地合一稅2.0 之 農地篇】
🎓❓ 「農地」要繳房地合一稅嗎?
假設都是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的農地,如下說明:
如果沒有取得「農業使用證明書」或是不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7條及第38條之1規定,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的農地,應申報房地合一所得稅。
取得農業使用證明書,且有申請不用繳土增稅,就代表該農地有農地農用,政府就會給你優惠不用繳房地合一稅。
其實,不用繳房地合一稅其實就省很多!
這關鍵在於『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 』,只要有取得這張證明就可以省下很多稅金,
免徵遺產稅、免徵贈與稅、不課徵土地增值、不課徵房地合一稅。
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 』是在鄉公所申請,基本上農地不能有違法的農業設施及建築物。
且必須要有種植東西,種植的種類、數量及密度都有一定的規定。
但是,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之有效期限為六個月,逾期失其效力。
參考資料:財政部國稅局、本公司整理